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14家招商引资 先进商协会进行奖励
| 招商动态 |2017-03-31
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兑现2016年招商引资指导性目标任务奖励的决定,对宁夏浙江商会、宁夏江苏商会等14家招商引资先进商协会进行奖励。
决定指出,2016年各地、各部门(单位)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稳增长、推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圆满完成了2016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000亿元的指导性目标任务,实际到位资金2051.4亿元,超额完成51.4亿元。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地、各部门(单位)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的积极性,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219号)规定,依据考核结果,对吴忠市等单位给予了奖励。其中,对宁夏浙江商会、宁夏江苏商会、宁夏安徽商会、宁夏福建企业家协会、宁夏山东工商企业联合会、宁夏陕西商会、宁夏山西商会、宁夏江西商会和北京宁夏商会、天津宁夏商会、上海宁夏商会、广东宁夏商会、陕西宁夏商会、甘肃宁夏商会等招商引资先进商协会进行奖励,各奖励资金人民币10万元。(甘肃省宁夏商会秘书处)
